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机 构 设 置
1、主任室
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对外代表青少年活动中心,对内领导和指挥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承担管理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全部责任。
2、行政部
不断完善和优化中心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以中心主任负责的运行机制,协助主任参与全面管理中心各项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3、活动部
负责中心主办和承办的各种活动的策划,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德育部
制定中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期计划、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5、公益部
坚持中心“公益性和服务性相结合,拓展青少年学生的发展空间,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组织制订各项公益活动计划并实施。
6、安全部
根据上级要求,研究中心安全工作方案,制定重要制度和措施,负责中心安全工作。
7、科研部
根据“中心”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围绕校外教育要求,深化改革发展需要,提出“中心”年度和阶段性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8、后勤部
负责中心日常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设施设备管理、培训活动场地、器材保障,保洁、保安人员管理,接待、采购工作等。
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中心主任是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青少年活动中心,对内领导和指挥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承担管理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全部责任。
2、认真履行青少年活动中心法人代表职责,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校外教育工作规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3、主持中心全面工作,领导中心的教育、教学和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对中心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改革措施负责决策,组织实施。
4、研究和遵守校外教育工作规律,制订和实施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负责中心内各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聘任、晋级、考核等工作,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抓好师资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引进和流通,不断提高本中心教育教学质量;协调中心内外有关教育、教学、教研及各项社会文化教育活动;做好本中心各项财政预、决算工作,合理支配青少年中心各项资金与财产;组织开展经济增收、节支工作,努力提高本中心国有资产的增值;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职工福利。
6、努力把青少年活动中心办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阵地,为素质教育服务,为学校服务,为家长服务,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7、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任务,定期汇报中心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安全部负责人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和抢险预案。
2、建立与中心安全管理需要相适应的机构和工作体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落实相应工作条件,保持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3、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保证中心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作保障,并认真实施。把安全措施融入中心各项管理工作中。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校舍(含楼梯通道)、消防、集体活动、治安、危化物品、疾病防控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4、加强检查督促,保证及时发现中心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尽快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无力解决的问题要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5、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安全教育纳入中心教育教学工作中,保证课时,并努力提高针对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中心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活动。
6、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发挥他们在做好中心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普及相关知识,努力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救护技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教职工伤害学生的事情发生。
7、建立奖惩制度,鼓励教职工积极关心中心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严格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
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德育部负责人工作职责
德育部是负责中心德育的日常事务,实施中心德育组织与管理的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中心德育工作计划与活动的方案,并组织实施,作好期末德育工作总结。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德育工作的文件和条例,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预防青少年犯罪。
3、组织和安排各种德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对培训教师进行定期培训、指导,切实提高教师工作能力。
5、负责中心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并做好检查、考评工作。
6、组织和指导开好家长会的工作,办好家长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建立学校、家长、社会相结合的和谐教育。
7、完成中心领导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
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培训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主任室负责,负责培训部的全部工作,包括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培训科目的设置、课程课时安排、学生报名分班、教务管理、外聘教师的建议、教学场地建议等。
2、处理好同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协调协作。
3、组织教研活动。检查、督促教师教学任务的完成,参与对教师各项教学活动的评估,及时了解教学情况。
4、落实各种学生资料档案的归档、使用,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依据。
5、审核教师开班申请,报主任室批准后负责落实。
6、完成主任室其他指令性工作。
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主管中心教务工作,对中心教学业务工作进行直接管理的机构,并全面负责学生的管理。下设学科培训部、美术培训部、艺体培训部、英语培训部。
主要工作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校外活动场所培训目标并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施中心教育教学规章制度、教学业务工作计划等。
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做好招生、学籍管理工作。
三、负责审查教师教学计划、备课及执行课堂常规情况。
四、认真做好教学常规检查、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检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并负责教师考核和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五、具体负责中心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制定专(兼)职教师业务提高的培训计划,定期召开教学业务工作会议,研讨改进有关教学与教学管理的工作,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六、负责组织教务处内的业务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管理水平。
七、负责撰写学期、年度教学业务工作总结。
八、负责中心专业建设,组织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申报新专业,调整专业设置的工作。
九、负责组织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立项项目的申报和教学成果评奖、精品课程等申报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活动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主任室负责,负责中心主办和承办的各种活动的策划,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
2、能协调好各业务部门的关系。
3、同学校和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能力。
4、努力拓展艺术、体育和文化等活动的新项目,做好各类活动的方案,并加以落实。
5、积极宣传、扩大各类活动的影响,努力提高中心的社会声誉。
6、调配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收集保管各类活动的有关资料。
7、完成主任室其他指令性工作。
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科研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1、根据“中心”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围绕校外教育要求,深化改革发展需要,提出“中心”年度和阶段性科研计划。
2、提出科研计划的组织实施方案,协助主任抓好各项科研课题的落实。定期召开课题阶段研讨会、成果鉴定会、成果推广会,具体对课题进行指导和过程管理。
3、参与“中心”发展的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主要文件、重要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工作。
4、重视对中青年教师的科研工作指导,使“中心”的教师队伍由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化。
5、协助做好对外的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与中心外有关机构的信息联系,建立信息资料库。
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后勤保障部负责人职责
1、对主任室负责,贯彻中心各项相关事业发展计划。
2、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有关制度、规定和计划,编制收集保管本部门有关资料,交档案室归档。
3、监督中心的基建、装修工程。
4、组织编制中心物资采购计划,定期检查中心物资采购、保管、回收、处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参与中心经费预算、决算工作。
6、协调本部门员工的工作安排,检查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和工作进度。
7、负责中心设备器材管理。
8、负责对各教学场地的合理安排,负责设施设备的检查与及时维修工作。
9、负责综合治理活动中心安全(防水、电、火、盗等)工作。
10、完成主任室其他指令性工作。
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周末特长、兴趣部负责人职责
1、热爱校外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校外教育工作条例的指导精神和校外活动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每学期制定出适合的、切实可行的特长、兴趣部培训和活动计划并执行,注意总结工作,找出经验,总结成绩和不足,写出书面小结。
3、负责各培训部的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设置培训科目、合理规划培训教室、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简章、认真做好宣传和报名注册及分班工作、抓好常规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4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
5、认真组织好教研活动,定期检查培训教师备课情况,检查、督促教师培训任务的完成,经常听课,了解培训情况,参与各项培训活动并妥善解决处理发生的问题。
6、负责各培训部之间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定期对学员的流动情况、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整理并归档各培训部相关资料。
8、做好外聘教师的考察、选聘工作,报主任批准后负责落实。
9、处理好中心同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协调协作。
10、加强学习,努力摸索校外培训活动规律,不断地总结经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11、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学前艺术部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2、根据县教育体育局和“中心”工作的要求,拟订落实学前艺术部培训和活动计划,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中心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
3、定期主持召开学前艺术部会议,加强中心学前艺术部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文化、业务学习,组织教师定期开展相关教研活动。
4、维护学前艺术部教师的正当权益,关心教师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调动和发挥教师的主动性、积极和创造性。
5、主持中心学前艺术部的安全保卫、卫生保健和教育教学工作,贯彻有关的法规和规章,确保幼儿在中心的安全、卫生和健康,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6、密切与家长的联系,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育儿知识,争取家长支持中心的工作,促使中心、家庭一致教育功能的发展。
7、负责对学前艺术部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工作,努力完成保教两大任务,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8、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安县青少年活动活动中心
校产(公物)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县青少年活动活动中心公物财产的管理力度,增强广大师生爱护公物的意识,提高公物使用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爱护公物制度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爱护公物人人受益,广大师生都应该爱护活动中心的一草一木,把活动中心当成自己的家,自觉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争做文明师生。
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对公物的管理考核将纳入班级管理的考核中,与班主任的考评挂钩。
3、每学期开始,总务处要对各班、各办公室的公物进行核实,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如中途有破损或遗失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修理。每学期末,总务处要对各班、各办公室的公物财产保管情况按册核对检查。如有损坏或遗失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4、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如有损坏按有关规定赔偿。
5、活动中心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师生发现后,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或各部负责人报告,以减轻损失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公物管理制度
1、活动中心的校产由总务处统一实行管理,总务处要对校产的管理负责
2、活动中心要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总务处要加强对校产的采购、登记、保管、使用、维修及注销的管理。
3、活动中心公物,一律不得私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公物带至家中或带出校门,否则,视为侵吞公物。
4、废旧物品的处理,要经活动中心研究统一后,由总务处具体经办。教学用品的申请购置,要坚持“以旧换新”制度,新配物品要实行“使用年限”制度,具体物品的使用年限由总务处另行制定,在使用年限内,如有维修,由使用人负责;如有遗失,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5、活动中心物品,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借。谁答应谁负责承担一切后果。
6、活动中心领导要带头爱护校产,自觉遵守公物管理制度,并自愿接受教职工的监督。